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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纹融印在文书印信中的潜力

人民书画网  2025-11-04 14:29:30 阅读:
核心提示:

 

  从《说文解字》“印,执政所持信也”的古训,到现代合同、公证中的盖章签字,“印”的法律属性从未消失。随着篆刻艺术和指纹融印的兴起,一些法律学者开始关注:在不影响法定程序的前提下,是否可以在部分文化类文书中采用“印章+指印”的形式,增强文书的仪式感与识别度?

  目前已有少数文化机构在内部文书、收藏证书等非强制性法律文件中尝试引入指纹融印。比如,在为重要书画作品出具收藏证书时,使用机构公章作为法律主体认证,同时由经办人在证书下方钤盖个人篆刻印,再按上指纹,既体现责任担当,又保留了篆刻艺术的仪式感。有律师指出,从证据法的角度看,印章与指纹原本就是具有证明力的手段,二者相辅相成;在不涉及强制规定的场合引入指纹融印,不仅不构成程序障碍,反而有利于日后在发生争议时提供更完整的证据链。

  当然,法律与艺术的交汇必须谨慎推进。专家强调,指纹属于高度敏感的生物识别信息,采集、存储和使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超出当事人授权范围;在正式合同、公证文书等领域,目前仍应以符合现行规范的签字盖章为主,指纹融印更多可用在纪念性、仪式性文书中。篆刻家也提醒同行,不宜把“指纹融印”轻率包装成所谓“法律保障”的卖点,而应更多强调其文化与审美价值。在理性和规范的前提下,让印章在法与艺之间找到恰当位置,或将成为未来印学发展的一个新方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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